关于开展“强国复兴有我”企业主题歌暨红色歌曲地方展演活动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5 11:14:11 作者:cecia 来源:
各企事业单位、各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商会、各产业园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等21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工作部署,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旋律,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充分挖掘企业原创主题歌、司歌文化资源,同时为第三届全国工业歌曲大赛企业主题歌专项赛储备优质企业资源,《中国企业报》集团联合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企业文艺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强国复兴有我”企业主题歌暨红色歌曲地方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国复兴有我——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唱响企业奋进之歌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集团、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企业文艺工作委员会
地方联合主办:各地市委宣传部、文联、总工会,地方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地方承办单位:各地企联、属地龙头链主企业、地方商会
三、活动时间启动宣导:2026年8月底
地市展演及配套调研:2026年9月1日-10月20日
四、参与对象
辖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专精特新企业、产业园区企业,以企业为单位组织职工参演,鼓励一线职工、劳模工匠登台。
设置两大展演赛道:
1.红色歌曲展演赛道:红色经典、新时代主旋律歌曲;
2.企业主题歌展演赛道:企业原创司歌、厂歌、主题歌。拥有原创企业主题歌的参演企业,可自愿择优推送参加企业主题歌专项赛。
五、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地市企业主题歌暨红色歌曲线下展演,突出职工群众性文艺展示;
2.同步开展“百园千企”走进园区企业一线调研行,走访属地龙头、链主企业;对原《中国企业报》创刊指导委员会企业开展回访调研,动员加入《中国企业报》指导委员会(理事会);
3.摸排属地拥有企业主题歌企业资源,建立企业资源台账,做好向企业主题歌专项赛推送储备;
4.对合作基础良好、同时满足多重合作条件的地市,经集团总部评估审批,可共建中国企业报地方融媒体联络点。
六、报送及参与方式
各地企联、商会、产业园区统一组织属地企业报名,汇总参演企业信息、节目简介,报送至活动工作处。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严把节目内容审核,由地方联合主办单位做好内容初审;
2.坚持群众主体,鼓励企业职工登台,不搞专业精英化竞技;
3.厉行勤俭节约,充分利用现有场地,不向参演企业摊派活动费用;属地承办单位承担属地展演全部执行及全媒体宣传配套成本。
4.本次活动优秀展演节目,将择优推送企业主题歌专项赛,优秀企业案例将在《中国企业报》全媒体矩阵进行宣传展示。
活动工作处联系人:
刘海洋13601026270;肖威13501171721
座机:010-68701064;邮箱:zgqybdy@zqcn.com.cn
《中国企业报》集团 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企业文艺工作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