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开展“中国梦·书画艺术传承发展推动者——权威网络媒体展示报道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3 13:56:00
各有关单位:
2017年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五千年中华文明的深沉积淀,是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标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和当代中国发展的独特优势。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办、国办上述《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企报盟北京信息科学研究院、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企业艺术家工作委员会、企业家日报社决定共同开展“中国梦?书画艺术传承发展推动者——权威网络媒体展示报道活动”。此活动为系列工程,2017年为首次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中国梦?书画艺术传承发展推动者——权威网络媒体展示报道活动
二、指导单位:
中国文联文艺资源中心
三、主办单位:
中企报盟北京信息科学研究院
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企业艺术家工作委员会
企业家日报社
四、活动宗旨:
通过网络媒体这一新的传播途径和方式,集中展示推介新形势下书画创作的丰硕成果,宣传广大书画艺术工作者和爱好者为传承发展中国传统书画艺术作出的积极努力和宝贵贡献,传承经典,凝聚力量,以实际行动促进我国书画艺术的更大发展和繁荣。
五、参与范围:
中国企业报道联盟理事、会员,相关合作协会艺术家会员,产业(企业)书画艺术爱好者,民间书画艺术机构及个人。
六、报道形式:
1、网络媒体报道:人民网、中国网、光明网、中国文艺网、凤凰网、中国企业报道、中国书画导航网、中国名家字画网、中华丹青网、中国书画网、人民书画网。
2、纸媒体报道:企业家日报专版
3、网上展览:中国文联文艺资源中心3D数字馆——中华数字美术馆展示。
七、报送资料:
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美术作品题材不限,要求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有机统一优秀作品,其中:
1、网络媒体报送内容:个人艺术简介一篇(1500字以内),个人生活照一张、代表作品照片4张(注明尺寸、名称、创作时间)。
2、企业家日报报送内容:个人艺术简介(100字以内)、个人生活照一张、代表性作品图片2-3张(注明尺寸、名称、创作时间)。
八、报送方式:
报送资料均以电子版报送,不接收实物作品。集体报送或个人报送不限。报送至中企报盟北京信息科学院中国企业报道编辑部,邮箱及联系方式见回执表。
九、报送时间:自即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
十、遴选方式:
在主办单位统一组织下,由中国文联文艺资源中心与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企业艺术家工作委员会共同邀请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报送作品进行筛选,从中选出百位书画家及其作品进行系列展示报道。
十一、鼓励办法:
1、媒体报道后免费制作《中国梦?书画艺术传承发展推动者》精美画册,精装大16开,每位书画家一个页面,赠送书画家1本画册留念。画册全面赠送企业报道会员单位。
2、媒体报道后由中企报盟信息科学研究院、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企业艺术家工作委员会和企业家日报社共同颁发“中国梦?书画艺术传承发展推动者”荣誉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办公室设在中企报盟北京信息科学院中国企业报道编辑部,电话:010-80256255 ,邮箱地址见回执表。
中企报盟 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 企业家日报社
信息科学研究院 企业艺术家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